两会之“双碳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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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我国当前的双碳目标和局势,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要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两日之际,进而指出“绿色转型是一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先立后破,而不能未立先破。”如何破,而又如何立,且看两会委员们的建言。
双碳目标归根结底要靠科技创新
我国是能源生产大国同时也是消费大国,我们必须尊重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在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同时,重点要做好煤炭这一主体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中央对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要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特别是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先立后破”,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必须在确保能源供给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实现能源的平稳转换。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人口大国、能源生产消费大国,我国在降碳的同时必须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粮食安全。
就我国能源结构来看,目前煤炭等化石能源的消费还要经过一个先增后减的过程。减碳不能是“运动式”的,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实现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归根结底要靠科技创新,紧紧依靠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技术研发应用。
——节选自中国电力新闻网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奥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建民访谈
先破后立 不立不破
达到安全降碳的前提条件是“立”,“立”后再“破”,即取代传统能源。如果先破后立,更可能的情况是“破”了,而后续无法“立”。2021年下半年,全国范围内的“拉闸限电”就是先“破”未能后“立”的结果。只有摆正碳排放的位置,在我国节能减污降碳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之后,经济发展才不会受到抑制。
因此,我国要实现“双碳”目标,第一,必须在财务合理的前提下,一方面鼓励技术创新和装备升级;另一方面,为实现低能耗、低污染、低碳排、营造绿色环境的全球目标,要求发达国家低成本转让节能、降污、减碳技术,并给予资金支持,而不是逼迫发展中国家节能减排的同时,趁人之危,哄抬技术和专利。
第二,在承担全球的中低端制造业,特别是“三高”产业的同时,中国性价比最高的核电、水电、风电、光伏、储能、电动汽车等产业可多快好省地为全球能源转型服务,让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快步跨入低碳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时代,降低其他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对能源的需求。
第三,继续大力发展低碳能源,在安全经济可靠的前提下,低碳能源不断地替代出传统能源,降低单位产出的能耗和排放。不断创新分布式能源和区域能源低碳化模式,为发展中国家低碳转型提供参考和经验。
——节选自《经济杂志》国合洲际能源咨询院院长 王进
实现“双碳”目标,科技创新是驱动力
刘志新委员建议,要进一步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健全“双碳”标准,构建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完善财税、价格、投资、金融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碳定价机制,加强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电力交易衔接协调。
实现“双碳”目标,科技创新是驱动力。刘志新委员建议,要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等学校加快相关学科建设。
——节选自《河北日报》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河北省委副主委刘志新
通过统筹法制、技术和市场推进我国“双碳”工作
首先,要加快“双碳”法制体系建构,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立法为实现碳中和提供法律保障。现有碳减排相关立法涉及环境保护法、能源法、资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税法等多个领域,这些立法都涉及温室气体控制,但受限于其自身的立法目的和立法时机,缺乏对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统筹考虑,立法目的和内容无法有效衔接。要统筹推进“双碳”法律法规与配套规章立改废,重点加快面向双碳目标的环境保护法体系、能源法体系和相关法律构建,为我国能源变革与转型、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第二,要大力推进低碳、零碳、负碳科技创新与革命。要达到“双碳”目标,人类必将从基于自然禀赋的能源开发利用,走向基于技术创新的新能源开发利用,必须紧紧依靠一系列颠覆性、变革性能源技术突破作为战略支撑,要高度重视能源科技革命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建议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能源为主体新型电力系统、可再生燃料、碳捕集与利用和储能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的支持力度,在长期总体框架下设定短期、中期、长期的技术开发目标,给予政策鼓励以及资金支持,实现颠覆性、变革性能源技术系列突破,同时要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
第三,加快能源与碳市场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全国电力、石油、天然气和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建设。通过碳配额、碳排放权交易和碳税等,推动能源“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发挥市场机制,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让碳排放成本越来越高,减碳收益越来越大,不断降低绿色溢价。要重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在国家层面成立统筹电力体制改革的机构,加强顶层设计,形成电力市场建设规范,为各部门制定电力市场相关制度规则提供决策依据;要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义务、市场意识和契约精神,完善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为发展可再生能源、建设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能源服务、储能、可再生燃料提供强有力的市场机制支持。
——节选自《文汇报》全国政协常委黄震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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